【财新网】(见习记者 周群)8月22日至8月29日,国内首个特大全环节“地沟油”案在宁波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根据庭审资料,财新记者将涉案的“地沟油”生产企业: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格林公司)和济南博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汇生物)所生产的油脂产品流向进行了梳理。
根据庭审资料,2007年12月起,格林公司和博汇生物将利用“地沟油”生产的油脂产品进行销售,其主要销售的油脂公司和粮油商行包括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下称惠康公司)和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庆隆公司)、山东省济南千门商贸中心(下称千门商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庆丰粮油市场宏大粮油商行(下称宏大商行)等处,共计销售金额99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