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何春梅)11月15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称,始于2009年初的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将于明年1月31日全部执行到期。
通知指出,今年11月30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十省区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2013年1月31日,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
通知称,政策到期后,地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