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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拟规定分红比例不少于净利30%

2013年05月16日 10:51 来源于 财新网
董事会建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净利的45%,合年度股息为每股0.28元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凯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1857.SH,下称中石油股份)5月15日晚间发布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将在下周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将在公司章程第162条中,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及调整程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形式等内容,并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此外还规定,实际运行中,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中石油股份仍可按上市以来的惯例进行现金分红。可以以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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