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朱以师 杨秋波)针对近期中国经营报与经济参考报刊发的“绿城涉嫌商业贿赂向建行支付3000万元融资服务费”的报道,绿城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双双发布声明称报道失实。
上述报道称,由绿城房产集团控股60%的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因向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贷款6亿元,而向建行内部人士支付了3000万元“融资服务费”。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6月16日发布声明称,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未曾以任何方式向建设银行或其内部人士支付过任何融资费或输送其他利益。该声明还强调,绿城集团董事长宋卫平在接受采访时从未有过“这应该是建设银行内部人要的好处费”的表述,也未有其他表述指向或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