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珏)就“海娜号”被扣押事件,今天(9月17日)下午,财新记者采访了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讲师郑睿博士。他表示“扣人”之说并不成立,并且,“沙钢在法律上没有补偿乘客的义务,海航才是真正的补偿义务人”。
海娜号事件发生以来,沙钢船务总经理张洁曾称:“沙钢船务要求扣押的是海航的邮轮不是游客,海航旗下的航空和船务公司,完全可以妥善处理游客被滞留的问题。”很多网友表示,沙钢为了解决公司间的经济纠纷连累乘客滞留的行为实属不该。网友“@航海衣羊”认为,“无论沙钢多有道理,他们的扣船行为已经上升为扣人质的行为!剥夺了旅客的最基本的自由权!无论组织还是个人擅自扣人就是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