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静)在国资委公布的“四项改革”试点企业第一批名单中,中国医药集团(下称中医药)成为第二家“双试点”企业,将参与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和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中医药集团在新闻稿中表示,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解决目前存在的由于改革不彻底、不到位带来的阻碍企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不足,激励机制缺位等。
中医药集团对旗下企业将分而治理:对于已经实现混合制的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未实现混合制的全资子公司,加快推进混合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