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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青岛明确松绑首套房认定标准

2014年09月24日 11:16 来源于 财新网
福州规定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套房贷款认定,这意味着购房人只要还清了贷款,再购买住房时首付可由六成减为三成,同时可享受首套房的利率优惠

  【财新网】(见习记者 黎慧玲)就在市场猜测银行贷款时将放松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时,青岛和福州官方发声,明确了认房不认贷的原则。

  23日,青岛市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发文称,“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该通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规划局联合发布。

责任编辑:王晓冰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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