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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可能加重部分煤企负担

2014年10月13日 16:40 来源于 财新网
税改后,煤企能否真正减负,关键看各地政府清费政策的配套实施

  【财新网】(记者 张伯玲)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煤企的税负可能加重。

  财政部网站10月11日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在多位煤炭业内人士看来,按照目前改革后征收税费的方案,企业承担的税费将有所增加。

  根据从量计征的政策,资源税中的煤炭税目分为两个子税目,其中,对焦炭按每吨8-20元征税,其他煤炭按每吨0.3-5元征税。

  “我们去年产煤1.46亿吨,销售了大概1.5亿吨,平均价格大概是350元/吨,资源税收了4亿元。如果按照资源税改革后的政策,以折中5%收,那么需要收27亿元;即使按照最低的2%收,也要上缴10亿元。”山西同煤集团的一位高层人士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资源税上缴来说肯定是增加了。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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