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鲁晓曦)“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率或达70%。”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日前下发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下称《大纲》)中,对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建议成为文件亮点。
《大纲》在政策保障措施方面提出,结合各试点县方案,提出本省地方拟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方式及规模、财税政策、专业化服务体系、电网配套、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其中,配套资金及财税政策可参考为: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