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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信中国单位行贿案发回重审

2015年12月21日 22:53 来源于 财新网
一审判决之后,京信通信集团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以检察机关并未前往其单位调取财务数据为由,向法院积极申诉;另一方面,变更竞标子公司,以最大限度降低贿赂指控带来的不良影响

  【财新网】(记者 王婧)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02342.HK)12月21日公告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撤销天河区人民法院对京信中国单位行贿案的刑事判决,并将该案件发回区法院重新审判。

  京信通信是一家民营通信设备提供商,其主营业务是为国有通信集团供应移动通信外围设备。公司客户主要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00762.HK,600050.SH)及中国电信(00728.HK,NYSE:CHA)。

  京信中国是京信通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法庭调查,2007年至2011年,京信中国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蒙承志为拿下商业合同,向广东移动规划技术部总经理孙炼行贿四次,共计人民币150万元。(详见财新网报道“广东移动系列案首次开庭”)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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