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汪妍延 王扬扬 记者 王婧)广东移动原董事长徐龙之妻王健英受贿案于今日(15日)一审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一判决结果超出了王健英的预期。“组织说如果我这样写就放我回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不放我回家,还要判我刑”。在听到一审判决结果后,大专文化程度的王健英情绪激动,她当庭表示要上诉。
2015年10月13日,徐龙案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徐龙受贿事实共计五宗,合计受贿人民币1288万元和港币200万元。其中有两宗是与王健英共同受贿,共计涉嫌受贿金额约为410万元。王健英受贿案于10月14日一审开庭。检方未指控王健英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