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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轿车答复深交所问询缺乏针对性

2016年06月19日 11:09 来源于 财新网
针对深交所问询履约计划,公告仅称“一汽股份仅将承诺期再延迟三年作为过渡期,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其它内容不变”
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公告于6月3日发出后,一汽轿车在6月6日第一个交易日开盘时跌停。 津闻/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安丽敏)因母公司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汽股份)不能履行5年内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汽轿车,000800.SZ)于6月3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一汽股份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通知函,计划延期3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此事,6月6日向其发出关注函,要求一汽股份补充履行承诺具体计划、任务及时间表。

  深交所问询内容包括:一汽股份自 2011 年做出承诺以来开展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要求一汽股份补充披露承诺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预计履约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表、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若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一汽轿车董事将会采取的措施也在问询之列。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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