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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历时16年或再次被否

2017年01月03日 19: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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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万文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曝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一份决定,决定称商标局对“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一家茅台酒厂的生产车间。 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廖元辛)针对近日网络曝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茅台”)注册“国酒茅台”商标未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的消息,财新记者今日致电曝出这一消息的北京乾景万文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万文”)。对方表示,“保证是真的。”

  “商标局的文件是元旦前一天才下发的,网络系统里可能还有没有更新。”万文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他们已经拿到了商标局下发的文件,文件的名称为《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以下称“《决定》”)。

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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