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欣 侯雯)北京商办类项目全面限购传言几度沉浮,终于在3月26日尘埃落定。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规定新建商办类项目只能卖给企业,并且暂停商业银行对商办类项目购房的个贷,违规代理的中介被依法注销机构备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告》称,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同时,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