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侯雯)北京市住建委8月14日称: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8月3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落户、入学两大民生权利备受关注。北京市住建委是在向公众反馈意见时,明确上述内容的。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评论称,政府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房的产品属性,即满足刚需人群的居住配套需求。
她认为,共有产权房只有使用用途,不具备资产升值的属性,若五年内出让,算上房屋折旧和通货膨胀,资产可能贬值,五年后再上市的大部分收益也还是归政府或其代持机构。因此,该种保障性住房更适合中低收入水平,且预期未来收入水平涨幅不大的刚需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