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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保局:禁止“租金贷”植入租房合同

2018年08月29日 16: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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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认为,“一刀切的监管省事”,但有些不能一次性缴纳季付或年付的租客,对租金贷确有需求
8月2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率先提出,禁止住房租赁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出现在住房租赁合同中。与长租公寓品牌签订合同时,租客通常可选择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多个月房租,运营商则联手金融机构向租客提供分期付款金融产品,即“租金贷”。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瑞 记者 张欣)潜伏在长租公寓行业中的“租金贷”引起市场广泛讨论。8月2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率先提出,禁止住房租赁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出现在住房租赁合同中。

  据财新记者了解,与长租公寓品牌签订合同时,租客通常可选择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多个月房租,运营商则联手金融机构向租客提供分期付款金融产品,即“租金贷”。

  根据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8月27日晚发布的《关于防范“长租公寓”业态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租金贷”业务是指租客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或P2P网络借贷平台申请信用贷款。机构一次性将等同于一年租金的资金放款到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服务商并未一次性将这些资金支付给房东,于是形成了资金占用。表面上,租客按月付租金,实际上他们每月向机构偿还贷款。(详见财新网报道“深圳互金协会:房屋中介截留“租金贷”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特征” )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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