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沈凡)2018年9月12-14日,69岁的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连续三天坐上四川省乐山市中级法院被告席。他被指控向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行贿38万元,并在2003年剑南春改制期间,通过虚列对经销商的应付款、虚列广告费、提前跨期支付广告费等方式,私分国有资产约2.6亿元。
乔天明于2015年接受调查(参见财新网《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失联》),2016年由纪委移交到检察院。2017年1月份,乔天明因病被取保候审(参见财新网《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