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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被控私分国资2.6亿元

2018年09月15日 14:2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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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2003年剑南春改制期间,乔天明通过虚列对经销商的应付款、虚列广告费、提前跨期支付广告费等方式,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约2.6亿元,并向时任德阳市委书记的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行贿38万元
9月12日至14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乔天明犯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乔天明家属、剑南春公司部分职工代表及其他社会人士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图/乐山中院微信公号

  【财新网】(记者 沈凡)2018年9月12-14日,69岁的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连续三天坐上四川省乐山市中级法院被告席。他被指控向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行贿38万元,并在2003年剑南春改制期间,通过虚列对经销商的应付款、虚列广告费、提前跨期支付广告费等方式,私分国有资产约2.6亿元。

  乔天明于2015年接受调查(参见财新网《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失联》),2016年由纪委移交到检察院。2017年1月份,乔天明因病被取保候审(参见财新网《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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