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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房协:公摊面积必不可少 应允许建面计价交易

2019年03月01日 21:4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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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房协认为,在合理、规范的前提下,公摊面积少不见得利民,多也未必伤民
2月18日,住建部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发一场关于“是否应取消公摊面积”的大讨论。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婧)住建部于2月18日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发一场关于“是否应取消公摊面积”的大讨论。(详见财新网报道“住建部提议住宅买卖以使用面积计价 购房总价并无影响”)

  《意见稿》称:中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3月1日,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下称广东房协)在其公众号撰文称:商品住宅公摊面积必不可少,公摊面积少亦未必利民,交易方式与“公摊面积伤民”无关。广东房协建议,《意见稿》删除上述条款。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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