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煊)受疫情反弹影响,在各地倡导“就地过年”局面下,多地政府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按照用电增量给予企业不同奖励。
截止目前,福建省、江苏无锡、浙江嘉善、江西九江、贵州贵阳、安徽蚌埠、河南鹤壁等地多出台了相关政策。
福建省用电奖补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主要针对制造业企业。1月11日,福建省工信厅宣布,对今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季度用电增量0.05元/千瓦时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由省财政出资;另外,2月将实施工业用电大户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连续生产,由省内发电企业向电力用户让利,从往年交易情况来看,短周期交易电价优惠幅度在0.05元-0.01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