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宁 王娟娟 黄荣)曾经的世界级买家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航集团”)在流动性危机演化为债务危机后,拉开了破产重整的帷幕。1月29日下午,海航集团官网发布消息称,收到海南省高级法院发出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因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我集团破产重整”。这意味着在“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协助和指导下,一度拥有超1.2万亿元资产规模的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实质性开启。
依据《企业破产法》,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期限为六个月,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可裁定延期三个月。如在期限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的破产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将终止重整程序,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