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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两月 阿里系社区团购十荟团再被处罚

2021年05月27日 20: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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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荟团两次处罚原因均为“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显示恶性网络营销手段屡禁不止
这是继3月3日市监总局因“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处罚五家社区团购企业后,十荟团第二次因同样的原因被处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原瑞阳)社区团购“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屡禁不止。5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认为,十荟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销售商品,以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例如,十荟团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 250g”,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4月7日销售“蓝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盐 500g”,进货成本0.57元,销售价格0.1元,当日销售11万份。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不得低价倾销的规定,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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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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