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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欧盟日本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2012年11月08日 16:15 来源于 财新网
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9.2%至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五年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11月8日,商务部公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Certain High-performance Stainless Steel Seamless Tubes)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五年。

  公告称,经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鉴于此,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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