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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分市县取消棚改货币化安置抑制房价上涨

2018年10月09日 07: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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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指出,各地去库存已完成阶段性目标,在去杠杆压力之下,国家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棚改属意料之内
截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财新网】(记者 张欣)昨日(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会议还要求,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

  明源地产研究院研究员艾振强指出,各地去库存已完成阶段性目标,在去杠杆压力之下,国家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棚改属意料之内。

  始于2005年的棚户区改造,是指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城镇危旧住房改造工程。在2015年以前,棚改以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且实物安置为主。自2015年以来,央行加大发行PSL(抵押补充贷款),极大推动了棚改货币化进程,造就了近年来三四线城市的楼市繁荣。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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