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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拟纳入“三包” 电池起火可退车

2019年03月15日 14: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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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发生起火事件40余起。新能源汽车累计召回13.57万辆,约占全年汽车召回总量的1%
2018年10月14日,北京,一位车主在充电站为汽车充电。作为电动汽车的主要零部件,电池和电机将纳入汽车“三包”范围。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安丽敏)作为电动汽车的主要零部件,电池和电机将纳入汽车“三包”范围,地位等同于燃油汽车的发动机和变速箱。电池或电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可退换车,譬如电池起火等。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增加上述内容。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年开始实施。当时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规模较小,没有单独纳入“三包”范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约为17000辆,又以新能源客车、出租车为主,新能源汽车还未大规模进入私家车领域。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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