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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公布 电改进一步深化

文|财新 赵煊
2023年05月16日 10:03
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与前两轮相比改革力度更大,依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输配电价,被业界看作输配电价改革迈进一大步
2023年4月7日,安徽淮南,工人检修电网。在输配电网自然垄断属性之下,将输配电环节与市场竞争的发、售电市场隔离,任务复杂艰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全国最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出炉,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深化。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下称526号文),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输配电价类似高速公路“过路费”,指电网企业为使用其经营范围内网络的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价格。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自2014年底启动,以三年为一个核价监管周期。国家发改委2017年核定了全国省级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输配电价,2020年完成第二监管周期(2020—2022年)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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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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