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日,网络上流传一份以供应商名义发给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函件称,3月28日,长安汽车采购部通知数百家供应商,要求他们共同应对产品降价挑战,长安汽车方面将直接扣除10%尚未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
6月7日,长安汽车(000625.SZ)发布声明称,没有收到来自供应商的函件,网传函件所称长安汽车采购部“直扣供应商10%货款”信息不实。
长安汽车称,原材料价格、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等因素会影响零部件价格,车企每年都会与供应链企业磋商调整,这是汽车行业惯常做法。长安汽车会与零部件企业就此谈判,结算价格按照商谈后的商务合同执行,不会“直接扣除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