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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华能吉林分公司原副总黄海燕被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5日消息,近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海燕(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海燕利用担任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业务回款及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