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了增加内地游客赴港购物意愿,带动香港零售业,此前香港特区政府及政客均向中央提出争取更高的旅客免税额度。6月2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内地居民从香港、澳门入境内地时携带的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总额提高至人民币15000元。
根据中国海关现行规定,中国居民从境外(包括港澳)入境携带的个人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新政实施后,自港澳地区入境的中国居民可以携带的个人自用物品的免税额度由现行5000元人民币提高至12000元人民币,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这部分额度为3000元,因此免税额总计提升至15000元。新安排从7月1日起适用于罗湖、福田(落马洲支线)、深圳湾、高铁西九龙站、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拱北6个陆路口岸,并将于8月1日在所有口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