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下称中石油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被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11月19日发布消息称,就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已向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1857.SH)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石油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