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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消费级无人机出口管制放松 军民两用载荷管制收紧

文|财新 方祖望
2024年08月01日 09:43
大疆创新方面认为,此次调整更有利于整个无人机行业发展和技术应用
资料图:大疆无人机。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商务部等三部门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取消了对特定消费级无人机的临时管制,并将无人机高精度惯性测量载荷设备列入管制范围,优化后的管制措施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下称《优化措施公告》),显示上述信息。

  《优化措施公告》生效后,执行近一年的《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下称《无人机管制公告》)宣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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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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