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7月18日,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表述引发市场关于会否全面开征房地产税的讨论。国际评级机构惠誉于近日发布报告指出,中国征收房产税不具备实质性意义,其可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可持续的收入来源,但只能补充而无法替代过去大规模的土地出让收入。
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推进已开展多年。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首次释放对个人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信号;2011年上海和重庆正式试点房产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当年的农业税都是有经济物品的产出才会被征收,现在要搞房产税那就是硬生生地拿走家庭储蓄。古代的“摊丁入亩”也只是对田产而不是对房产征税的。
现在房地产那么低迷,经济那么差。放开房产税,1 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少,叠加现在经济下行收入减少,那么一定是怨声载道;2 房地产税增加了购买房子的成本,结果就是商品房需求更少,结果土地出让金减少和房地产行业加速下行
土地出让金的本质是,提前收30年的人头税。 房产税算个啥。
工资这么差怎么没有对标
不是收的太少,是花的太多
公务员数量优化,加薪
无法替代是什么意思?一年里面可能无法替代,但是长期来看肯定是笔大钱的,满足征收条件并且有人持有就可以一直征收的唉….
前提是,持有者的数量
理论上只要是已经卖掉的,符合征收条件的都是存量,不会小的
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制定政策的这个圈子的人,都是有多套房的。 就像社保双轨制一样。
要认真读外国资管评估机构的文件
建议开征人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