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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强调食用油水运政策:专船专运、严禁混装

文|财新 包志明
发布于 2024年08月13日 21:53   更新于 2024年08月15日 18:35
严禁食用油和石油类产品混装,严禁上航次装载其它化学品或石油类产品的船舶,未经洗舱再装载食用油
长江海事局文件显示,高峰时的2016年,长江沿线从事植物油运输的企业多达65 家,各类船舶319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食用油运输安全问题是公众近期关注焦点,而水运是食用油进出口和企业间调货、提货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如何保障食用油水运安全?近日,长江海事局官方公众号发布了该局危管防污处相关负责人熊旗对食用油水运相关政策的宣贯,并重申严禁混装。

  8月14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发布《长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干线植物油水路运输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并建立涉及植物油运输的港口码头、运输企业、运输船舶、主要货主、洗舱站点等基本信息清单,并宣贯植物油水路运输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引导航运企业实行植物油“专船专运”,组织航运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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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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