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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6794万余元 中海油集团原总经理李勇一审开庭(更新)

文|财新 罗国平
发布于 2024年09月11日 18:19   更新于 2025年04月09日 19:01
李勇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
资料图:李勇。

  【财新网】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受贿6794万余元。2025年4月9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勇受贿一案,庭上披露这一信息。

  襄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23年,李勇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中海油集团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副总裁,中海油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李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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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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