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自然资源部在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做好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加快落地。
具体而言,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当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后续还须根据收回或收购情况及时更新清单;在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之后,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各地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收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