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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部署电动自行车锂电回收体系 生产商要在各省布点

文|财新 方祖望
2024年12月21日 10:00
履责不力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会被地方监管部门约谈,且无法申请进入行业正面清单
2024年9月4日,湖南常德,外卖员在莲池路“共享换电柜”为电动车更换电池。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5亿辆,锂电池在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高,监管部门把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体系提上日程。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承担废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在有产品销售的省份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该地区废锂电池回收工作。12月18日,工信部发布《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上述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共享运营企业、电池租赁运营企业等,应在有产品使用或运营的省份设立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专岗,负责该地区废锂电池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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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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