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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成今年第3家强制退市国企 连续7年财务造假

文|财新 吕娅霆(实习),包志明
2025年06月02日 18:53
虚增利润3亿元,另有158亿元关联交易未披露,此前曾虚增营收超86亿元。锦州港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5月29日,ST锦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锦州港2022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图: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财新网】继2024年因财务造假被顶格作出行政处罚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ST锦港,600190.SH)再次被查出财务造假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5月29日,ST锦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锦州港2022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告称,加上2024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其的处罚,公司财报已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为此,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30日起停牌,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最终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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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包志明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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