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6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海关总署表示,已暂停进口的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重新申请在华注册,获得注册之日起生产的水产品方可输华。不过,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被排除在进口许可范围外。
6月30日,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方接受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国际监测和中方独立取样监测,并承诺确保持续开展上述监测活动。在此基础上,中方同日方就日本水产品恢复输华问题进行了多轮磋商。日方承诺采取一系列可信、可行措施保障输华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并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