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最高法:用人单位与非涉密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文|财新 包云红
2025年08月01日 17:22
明确“竞业限制”不应被滥用鲜明导向的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与竞业限制人员约定的在职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
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图:最高人民法院

  【财新网】最高法明确“竞业限制”不应被滥用导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规定,用人单位与非涉密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员工,其竞业限制内容应与涉密事项相适应。

  在8月1日《解释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解释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公司股价走势、结构人员变化等投资信息。

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罗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