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华能集团位于陕西的售电公司和一家火电厂被陕西电力交易中心通报,理由是“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谋取不当利益”。
8月7日,陕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上述通报。 被通报的两家公司分别为华能陕西能源销售公司(下称华能陕西售电)与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下称华能照金电厂)。被通报的事由是,两家公司于8月4日将年度火电双边协商交易中8月的价格由0.380元/千瓦时提高至0.424元/千瓦时,通报称:“这一行为违反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和陕西省发改委7月31日发布的一份文件精神,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通过串谋报价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故意缩小售电公司批零价差,逃避与用户进行超额收益分享,谋取不当利益,侵害电力用户合理权益,扰乱电力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