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8月21日,市场传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LV的全部诉讼请求”的消息;相关报道称,法院认定LV主张的四瓣花卉图案,原型是中国千年传统纹样宝相花、柿蒂纹,属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任何品牌都无权独占垄断。
LV方面回复财新,此为不实信息。LV表示,目前该案仍处于法定程序当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公司不对正在进行的法律案件进行评论。
LV进一步表示,“LV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案系围绕具体商标行政决定依法开展的正常法律程序。LV尊重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履行职责,重视其在商标审查与管理方面的专业意见,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建设性的沟通。通过既有程序处理相关事宜,也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有序运行的体现。“我们的初衷是维护品牌特定标识的独特性,以及消费者对品牌、品质、服务和完整体验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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