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促进新能源消纳,推进煤电行业节能降碳,国家能源局10月21日晚发布《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鼓励通过煤电灵活性改造、新能源直接接入公用煤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沿海煤电机组,以及与自备煤电机组打捆等五种场景,推动煤电与新能源消纳协同发展。
《意见》明确,融合项目新能源产生的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与考核。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融合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随着新能源持续高速发展,具有间歇性、波动性的风电、光伏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光伏发电装机达12.86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装机,成为装机规模最大的电源品类,占到全国发电装机的31.5%;风电装机容量6.9亿千瓦,占比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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