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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二套房贷款首付不低于四成

2010年01月10日 20:18 来源于 财新网
新政策不提“改善型住房”,并严格认定二套房,意味着一举取消了以往对房地产最大的信贷优惠政策

  【财新网】(记者 马媛)1月10日,新华社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1月7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二套房贷款政策进行严格要求,意味着一举取消了以往对房地产最大的信贷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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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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