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编号为2010年第1号的警示通告中,质检总局称,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田中国)已确认,除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RAV4的加速踏板存在相同缺陷将实施召回外,丰田汽车公司在中国销售的车型,没有使用存在缺陷的加速踏板和制动系统,因而不受召回事件影响。但有部分存在上述缺陷的车辆,由于个人自带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在中国境内也有使用。
【财新网】(记者 徐明 26日发自北京)国家质检总局网站25日发布风险警示通告,希望丰田车主自行联系丰田授权服务中心,以确认汽车是否需要召回。质检总局同时表态,将进一步收集研究有关信息,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