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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第二轮招标对国企民企开放

2012年05月17日 15:17 来源于 财新网
相较于第一轮页岩气邀标时进入的六家国企,第二轮招标对企业资质的要求放宽很多

  【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国土资源部5月17日发布公告称,第二轮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即将启动,并正式出台了三条投标人资质要求。

  三条资质要求分别是: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三亿元(30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第二,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第三,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投标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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