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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煤集团14.89亿元电煤未按政策销售

2012年06月01日 17:45 来源于 财新网
将本应直接销售的428.53万吨电煤,以委托结算方式由民营企业加价后销售

  【财新网】(记者 蒲俊)国家审计署6月1日发布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煤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指出,2008年至2010年,中煤集团未严格执行电煤销售政策,将本应直接销售的428.53万吨电煤(价值14.89亿元),以委托结算方式由民营企业加价后销售。

  在财务数据方面,2010年,中煤集团及部分所属企业存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关联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未及时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结转收入、未确认房租收入等问题,造成少计资产18669.28万元、少计负债2896.24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15773.04万元、多计利润5513.76万元。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央企审计
责任编辑:王永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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