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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2010年少计利润13亿元 审计署要求整改

2012年06月01日 17:00 来源于 财新网
少计资产3.5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1%;少计负债1.6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02%;少计利润13.10亿元,占利润总额的0.76%
中石油中缅油气管道工程中国境内段。

  【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6月1日,审计署公布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审计署此次重点审计了中石油集团本部及所属14家单位,涉及资产量占中石油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发现中石油在会计核算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等问题。

  在会计核算方面,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团及部分所属单位未按规定核算投资收益和管理费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等,造成少计资产3.57亿元、少计负债1.65亿元、少计利润14.48亿元,其中2010年少计利润13.10亿元;2009年至2010年,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未及时缴纳代扣的矿区使用费2747.44万元;截至2011年4月底,所属两家单位违规出借资金4.57亿元,少支付借用地租金和征收土地补偿款1308.15万元。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央企审计
责任编辑:王永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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