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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延迟寄发尼克森收购通函至12月31日

2012年12月07日 14:10 来源于 财新网
但继续维持尼克森交易年底交割的预期

  【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0883.HK)12月6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表示将进一步延迟寄发关于对尼克森建议收购的交易通函。

  中海油公告指,由于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制备载于通函中的资料内容并定稿,香港联交所已豁免中海油严格遵守《上市规则》规定,并进一步将通函寄发日期延后至2012年12月31日或在此之前。

  此前,据外电报道,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本周三在渥太华向媒体表示,12月10日的审批截止日有可能被再次延期,目前交易还在政府审查过程中。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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