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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院裁定禁止加多宝使用涉案广告词

2013年01月31日 19:25
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据新华网消息,备受关注的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出现新进展: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书,裁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因“王老吉”商标权之争,广州医药集团与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从昔日的合作伙伴变成了冤家对头。在广药集团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标后,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又以加多宝公司及广州某店铺经营者彭某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千万元的诉讼。矛头直指“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宣传行为。广药集团还同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广告词。同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院专门就诉中禁令事项组织双方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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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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