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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基金未破铁路投融资体制困局

2014年07月10日 11:55 来源于 财新网
日前发布的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不及市场预期,既未对基金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做出具体部署,也未明晰民间资本投资和收益的游戏规则,仅相当于变相发铁路债券

  【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 吴静)7月8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是业界期待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但据财新记者了解,业内对此反应冷淡,普遍认为政策力度不如预期。

  多位市场人士认为,此次《办法》在资金来源中明确增加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车辆购置税,算是新亮点。但此前曾对外提及的“提高铁路盈利能力”的说法被淡化,资本市场对此较为失望。

  “和去年发布的33号文相比,此次《办法》推出有特殊背景。一是政府亟需通过铁路建设稳增长,一些预备明年建设的项目都提到今年。二是加入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车辆购置税,意图减少铁路资金压力,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约在千亿规模,而车辆购置税仅为几十亿左右,这些资金相对于铁路今年超过8000亿的投资总规模来说仍远远不够。第三,此次在《办法》最后提出根据募集时的市场情况,给社会资金稳定合理回报。这等同于变相发债,离市场期望的以‘优质项目’吸引资金的期望相差甚远。”一位公募基金交运行业资深研究员向财新记者分析称。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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