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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要算成本 电网套上约束机制

2015年06月18日 19:17 来源于 财新网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是国内首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给出四项原则:合理归集、从严核定、新老分开、共同监管

  【财新网】(记者 鲁晓曦)中国的输配电价一向缺乏第三方或法定的核定、监管与制度约束,致使电网公司长期依靠购销差价为“盈利模式”,饱受外界垄断诟病。这一局面开始有望被打破。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

  目前,购电价格由市场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输配电价标准及核定环节长期缺乏监管,主要由电网公司以购销差价定价。新电改启动以来,核定输配电价成为电价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9号文),政府主要核定输配电价,使其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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